400-888-9073
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及签证的12-15周岁学生,需满足学业成绩优异且在京有合法监护人的基本要求。申请者应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市中小学入学标准,监护人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文件。
班级类型 | 入学要求 | 教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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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汉语班 | 零基础或基础薄弱学生 | 建立基础会话能力 |
中级汉语班 | 通过中级能力测试(词汇量1000+) | 提升学术汉语水平 |
初中部与高中部实施混合教学模式,对汉语水平达标且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提供插班学习机会。课程设置注重学科知识与语言能力的同步提升。
成功录取学生需备齐以下文件材料,所有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类别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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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文件 | 护照原件及签证页复印件(2份) |
居住证明 | 派出所开具的临时居住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 |
学业证明 | 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及毕业证书 |
健康证明 | 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
备注:所有公证文件需在北京地区公证处办理,材料缺失将影响入学手续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