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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信用管理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国信用管理行业发展,满足不断增长的信用管理人才市场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技术水平,逐步建立信用管理国家职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认证有关规定,依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试行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信用管理培训,旨在有效提高社会各个领域的信用管理水平,提高社会诚信度,改善我国信用市场的诚信状况,强化诚信法制与监督。学员通过培训学习,将系统地获得信用管理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和处理各类企业在赊销过程中遇到的信用风险控制和转移问题。培训的目的在于全面提高学员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实际操作方面的素质,辅导学员通过培训取得参加相应级别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资格。
二、培训内容:
《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
《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教程》
《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教程》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6日
2、地点:湖北
3、本期班2016年6月23日截止报名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一级9800元、二级6800元
以上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鉴定费、综合能力评审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信用管理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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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名称 开班时间 学费/元 地址 查看详情 信用管理师(一级) 7月16日 9800.00 湖北 查看详情 立即 信用管理师(二级) 7月16日 6800.00 湖北 查看详情 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