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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实施的医师执业管理新政引发行业广泛关注。该政策突破传统执业地域限制,建立区域注册新机制,标志着我国医师管理制度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政策要点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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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 | 省级行政区域有效 |
备案流程 | 主要执业机构备案制 |
执业机构数量 | 不设上限 |
新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师执业地域限制问题,建立电子注册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执业医师在主要执业机构完成备案后,可在备案所在省份任何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以湖北省为代表的地区率先推出配套措施,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在本院工作质量前提下,到民营医疗机构担任技术指导或管理职务。这种人才流动机制有利于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
政策调整促使医疗机构建立新型用人机制,部分试点单位开始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替代传统编制管理。社会保险缴纳体系同步改革,医师职业保障逐渐从单位保障转向社会保障体系。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而言,新规创造了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机会。多点执业专家定期坐诊模式,既能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又为医师创造合理价值回报。
医师选择多点执业需平衡各执业机构的工作安排,确保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主要执业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其他执业机构需配合做好医师执业时间协调。
医疗机构间应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避免医师超负荷工作。建议建立区域医师执业信息平台,实时更新医师执业动态,保障医疗安全底线。